为确保应急照明和分散指示标志用电的安全可靠,设计要尽或许选用会集供电方式
消防工程施工公司指出本标准中的“消防应急照明”是指火灾时的分散照明和备用照明。关于分散照明备用电源的接连供电时刻,试验和火灾证明,单、多层修建和部分高层修建着火时,人员一般能在10min以内分散完毕。本条规则的接连供电时刻,考虑了必定安全系数以及实际人员分散状况和单个人员分散困难等情况。关于修建高度大于100m的民用修建、医院等场所和大型公共修建等,因为分散人员体质弱、人员较多或分散间隔较长,会呈现分散时刻较长的情况,故对这些场所的接连供电时刻要求有所提高。
为确保应急照明和分散指示标志用电的安全可靠,设计要尽或许选用会集供电方式。应急备用电源不管选用何种方式,均需在主电源断电后能立即自动投入,并确保继续供电,功率能满意一切应急用电照明和分散指示标志在设计供电时刻内接连供电的要求。
显然,根据《建规》我们能够清晰,消防控制室、重要控制室等一些特别重要岗位的备用照明按修建的不同类型,备用电源接连供电时刻分别是0.5h、1h、1.5。
二、JGJ 16-2008《民用修建电气设计标准》是3小时
根据《民规》我们也能够清晰,消防控制室、重要控制室等一些特别重要岗位的备用照明接连供电时刻一致为3h。
这里着重的是备用照明最少继续时刻,而不是指备用电源的接连供电时刻。消防工程施工
三、因此两种观念供参考
第1种观念:以为消防重要设备机房的备用电源的接连供电时刻按《建规》只需要0.5h、1h、1.5h即可,所以这些设备房的备用照明接连供电也只要要0.5h、1h、1.5h即可。
第2种观念:《建规》规则的仅仅是备用电源的接连供电时刻要求,并不是指备用照明的接连供电时刻,如主用电源选用的是市政电源,选用蓄电池作为备用电源,此刻蓄电池的接连供电时刻是0.5h、1h、1.5h;此刻,消防重要设备机房的备用照明也能满意《民规》所要求的3h。一、GB50016-2014(2018年版)《修建设计防火标准》对重要的控制室、设备房分别是0.5、1、1.5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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